我国明确重大建设项目领域8方面26类公开事项!

7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国家发改委印发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标准指引》中还附有《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我国重大建设项目领域8方面26类公开事项。

《标准指引》指出,《标准目录》中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核准、备案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非涉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标准目录》主要适用于基层重大建设项目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公共企事业单位。

此外,《标准目录》明确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8方面26类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提供了开展重大项目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框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和补充完善。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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