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4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被印发。以下为《通知》主要内容:
一、调整部分专业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先行在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的部分二级专业承包资质中调整承包工程的范围。符合下列条件的二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可以承接一级资质相应的业务。
(一)试行资质类别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二)企业信誉良好
自2017年11月24日《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之日起无下列行为:
1.因拖欠民工工资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2.因违反建筑市场相关规定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限制市场准入的。
试行期间,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从通报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恢复信用前,不得承接新的试点工程。
(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备拟承接工程所需的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企业近5年内承担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类。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且上述业绩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四)能够提供足额履约担保
企业以银行担保、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
二、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专业承包工程
(一)试行资质类别
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总承包范围内不高于总承包资质等级的专业承包工程自行施工,不再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工程资质;也可以将专业承包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
(二)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工程范围;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环保工程、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工程范围;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工程范围。
上述三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均覆盖总承包范围内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特种工程、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工程。
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未取得覆盖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不得承接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三、其他事宜
本试行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