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的统一规范,细化执法流程,保障公正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程序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程序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5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11月5日

附件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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