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发布了《山东省建筑防水工程技术导则》,正式从全省层面上对建筑工程防水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该《导则》由青岛市建管中心主编,3月开始实施,技术内容分为8大部分,从防水材料、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旨在切实做好房屋渗漏防治专项治理,强化对防水工程的质量管控,有效解决住宅渗漏常见质量问题,全面提升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该《导则》以有效降低山东省住宅工程渗漏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根本目标。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设计、施工、验收、附则八大项,适用于指导山东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筑防水设计、施工和验收。
《导则》出台前,防水工程施工主要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施工,此次《导则》的出台,首先基于国家和行业标准,尤其结合了国家4月1日实施的《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相关要求,同时从山东省实际出发,通过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做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编制防水设计专篇;(2)设计文件有创新性的技术方法、措施或设计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防水工程进行设计评审;(3)引导地下室顶板的防水采用冷施工非固化持粘类防水涂料与相容性卷材叠合使用的方法;(4)对屋面细石混凝土保护层,设置分隔缝的要求是间距不大于3m,而国家相关规范对分隔缝的要求是间距不大于6米,将更有利于防治渗漏、开裂;(5)明确了防水材料见证取样的具体要求;(6)要求了防水工程实施举牌验收;(7)对需留存影像资料的关键环节、重要部位进行具体明确,保证了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可追溯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防水工程技术导则》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指导我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筑防水设计、施工和验收,实施专项治理,有效解决房屋渗漏问题,提高防水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建筑防水工程技术导则》,经审查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编号为JD 37-001-2023。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下面我们重点来看《山东省建筑防水工程技术导则》中与住宅防水相关的内容(用红线框出)
